顺序
专业课成绩
公共课成绩
内容
工作要求
责任者
1
交成绩报告单
一般本学期的课程在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,将成绩单(考试课程应连试卷一并)交工程领域经办人。如果课程因试验、考察等需要延长考核时间的,下学期开学二周内需将成绩与试卷交工程硕士所在领域
专业课
任课教师
交成绩
报告单
在每学期公共课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将成绩及试卷交培养办(如有论文要求的,成绩可延长到下学期开学二周内交培养办)。
公共课任课教师
2
登记成绩
工程领域将成绩登记到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情况表》中。如有不及格或学位课程不合格者,由工程领域通知工程硕士到培养办办理重修手续,并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交情况表一份于培养办备查。
工程领域经办人
由校培养办将公共课成绩、试卷在每个学期开学的三周内转发给各工程领域登记归档,如有不及格或学位课程不合格者,由工程领域通知学生到培养办理重修手续。
培养办工程领域经办人
3
成绩查询
工程硕士可在各工程领域规定的时间里到本领域查询成绩,如需出具成绩证明,可向领域申请,由工程领域出具成绩证明。